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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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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2009年9月16日报道,近日从上海市城管执法总队获悉,继去年6月,城管执法总队及静安、卢湾等5区首批试点城管队员“参公”(参照公务员法人员管理)之后,今年将扩大第二批“参公”试点的区县。未来,新进城管队员必须通过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相关考试,社会报名者也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 W" f9 {# B/ R
“从去年6月开始,城管总队和静安、卢湾、虹口、徐汇、杨浦5个区的城管大队开始试点‘参公’,新进队员必须通过考试院的统一考试才能录用。”市城管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 |: a! Y( W6 _5 a6 c5 {8 k- u0 m
资料显示,去年6月29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执行过渡考试的42名队员参加了市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参公”统一考试,标志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城管总队正在着手进行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6 `( ^7 w7 r3 G# m( D 试点区之一的杨浦城管大队大队长曹士俊表示,自实行“参公”试点后,未来新录用队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职的城管队员也必须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才可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才有资格“参公”。 & r4 P' Z ^/ e6 y( c! w( W- f
黄浦区城管大队政委沈兴龙表示,除了试点的5个区,黄浦、浦东、闵行等剩下的13个区县很有可能成为第二批“参公”试点区县,“‘参公’后,黄浦所有在职城管队员将先进行考核,除处级干部及通过人事局考试录用的城管队员无需参加统一过渡考试外,其余大部分队员都必须参加考试。”沈兴龙说,“黄浦今后录用的城管队员除运动员及退伍军人只需大专学历外,面向社会招录的队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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